香山和院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2025-08-07 16:10:00
- 咨询部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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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背景
香山和院项目地块位于烟台市海阳市龙山街东、海阳市实验小学南、香山和院北,地块面积 10146.78m 2 ,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 121.15430 °,北纬 36.78794 °。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荒地、住房等,根据相关文件,现土地利用性质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 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20 〕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 5 年 7 月,海阳市禄达置业有限公司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香山和院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在接受其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了调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香山和院项目地块勘测定界图中的用地范围,北至海阳市实验小学,西至龙山街,东至虎山街,南至香山和院,地块面积 10146.78 m 2。调查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香山和院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2 、调查结论
结合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不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报告编制单位: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865692962
电子邮箱: 675595646 @qq.com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意见提交具体形式:关注本项目进展的公众可通过来访、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电话: | 0535-6665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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