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2022-08-08 13:45:00
- 咨询部 原创
- 2097
现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南路以东、荣乌高速以北,地块面积为14704.0m2,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21.39652°E,37.43325°N。本地块历史上为华夏建筑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村民自建房以及果园,现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烟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烟规(莱)条字[2018]第06号),该地块拟规划作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防治法》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烟台云沣 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最终形成本次调查报告,以期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2、调查结论
一、本次调查地块上主要为华夏建筑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村民自建房以及果园,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等企业。地块内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无生产活动,不进行化工原料仓储及销售;果园主要种植樱桃树,涉及到的农药为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毒性较低,且未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毒害性较大的农药,因此地块内活动对调查地块影响很小。
二、根据现场踏查、人员访谈,结合资料收集,本次调查地块周围1k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医药、焦化、制革、电镀、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填埋等行业,亦无《关于印发2020年<烟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烟环函[2020]11号)名单内企业。
三、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中小学建设用地要求,可不开展后续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评审过程
2022年7月15日,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邀请林星杰、甘信宏、张秀丽3 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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