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金阳雅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2-04-01 10:45:00
咨询部
原创
3098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海阳市金阳雅苑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街道海阳路南、大山街东,地块面积6393.11m2,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121.19243°,北纬、36.77829°。现拟将海阳市金阳雅苑地块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11月,海阳市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烟台云沣 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对海阳市金阳雅苑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海阳市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勘测定界图范围调查地块面积为6393.11m2本次调查地块不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收集到了地块勘界图、人员访谈等资料,了解了地块内基本情况,本次调查主要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2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共6个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9个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3、评审过程

2022111日,海阳市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202212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曹云者3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调查报告工作程序及方法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要求,报告内容基本全面,调查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审查,但需修改。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

文章分类
联系我们
电话: 0535-6665866
传真: 0535-6665866转825
Email: yunfeng@shandongyf.com
网址: www.shandongyf.com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11-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