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伟恒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2-03-29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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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背景

烟台伟恒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地块 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 以北化工路以 西,具体为芝罘区幸福中路 248 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 121.30929 ° E 37.57090 ° N 用地 面积为 1696m 2本地块自 2002 年被开发利用以来, 2002 -2003 年为烟台百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进行化工产品批发、销售,无生产活动; 2003 -2019 年为烟台伟恒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3,4- 二氯苯基丙酰胺

根据 《烟台市幸福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拟规划作为中小学用地( A33)与城市道路用地( S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 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伟恒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和烟台恒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范围为烟台伟恒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范围面积为 1696m 2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 收集 的相关资料,以及地块相关 人员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资料进行关注污染物的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2、 检测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在调查地块内 共布设 8 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 47 个土壤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 1,1- 二氯乙烷、 1,2- 二氯乙烷、 1,1- 二氯乙烯、顺 -1,2- 二氯乙烯、反 -1,2- 二氯乙烯、二氯甲烷、 1,2- 二氯丙烷、 1,1,1,2- 四氯乙烷、 1,1,2,2- 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 三氯乙烷、 1,1,2- 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1,2,3- 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 二氯苯、 1,4- 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 + 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 2- 氯酚、苯并 [a] 蒽、苯并 [a] 芘、苯并 [b] 荧蒽、苯并 [k] 荧蒽、䓛、二苯并 [a,h] 蒽、茚并 [1,2,3-cd] 芘、萘、氰化 物、钴、 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石油烃(C 10-C 40 )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表 1 及表 2 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氟化物、苯酚的检测结果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 13/T 5216-2020 )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根据调查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以及 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布 5 地下水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5 地下水 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项目中的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钠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石油类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苯酚未检出, 其余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 本地块内 土壤中 污染物浓度 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 ,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3、 评审过程

20 22 2 18 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 地质大队 视频会议 形式组织召开了 烟台伟恒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报告 专家评审会 邀请 马福俊、刘华峰、林星杰、秦华伟、李妍 5  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