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伟表面处理技术(烟台)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12-28 10:34:00
咨询部
原创
2105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 “华伟表面处理技术(烟台)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华伟表面处理技术(烟台)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

    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68号

建设单位: 华伟表面处理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华伟表面处理技术(烟台)有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将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祥福街108号厂房、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80号厂房、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82号厂房内现有项目部分设备搬迁至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68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26631m 2 ,总建筑面积16015.76m 2 。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分期建设该项目,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一期建设内容包括:3条喷涂线(包括2套自动喷涂线和一条手动喷涂线)及全厂配套设施(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 达产后年产汽车内饰件 8 00万套。

该项目 总投资98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4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4.3 %

该项目于 2021 12 月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 1 12 28 日至20 2 2 1 25 日(20个工作日)

系 人:马彦军

联系电话:150657499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