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09-03 13:05:00
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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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7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地块位于烟台市莱阳市富山路北、富水路东,占地 42294m 2 。地块现使用权属山东盛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用地类型拟变更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20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0 10 月,山东盛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地块占地范围,面积为 42294m 2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收集的相关资料,以及地块相关人员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资料进行关注污染物的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2 、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共1 4 个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56 个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项目地块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流向以及疑似污染源分布位置,在地块内布设4个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4个样品,检测结果表明, 本地块内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附录 A A.1 中的标准限值

本地块生产经营活动对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可不开展详细调查 ,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3 、评审过程

202 1 3 1 日, 山东盛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 202 1 7 22 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汤宽厚 3 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