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水库周边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04-30 10:10:00
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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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三八水库周边B地块位于位于港城西大街以北、胜利南路以东、荆山路以南,占地57370.8m2。地块原为农用地,现将本地块作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进行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1年3月,烟台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三八水库周边B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三八水库周边B地块占地范围,面积为57370.8m2。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收集到了地块勘界图、人员访谈等资料,了解了地块内基本情况,本次调查主要通过收集的相关资料,以及地块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关注污染物的识别、布点采样、样品分析,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2、调查结果

结合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不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3、评审过程

2021年3月31日,烟台市土地储备中心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2021年4月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曲仁乐等3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