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三期工程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0-11-27
云沣环境
原创
1994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期工程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以西,南山丽景小区以北,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一、二期以南,该地块早期为荒地,后逐渐转变为附近居民自留菜园。为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烟政土[2020]2025号)文件,对莱山区山海路以西,南山丽景小区以北,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一、二期以南,面积为2952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使用,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于2020年8月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期工程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包括项目负责人鞠雪峰、报告编制人员鞠雪峰、叶锐、刘武。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系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期工程地块宗地图的范围,面积为29523m 2。目前地块地表现状以杂草为主。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编制了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完成了本次调查地块的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及送检和化验分析工作,在检测数据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判定了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类型、污染程度,最终形成报告。

2、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合计8个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土壤符合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使用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

3、评审过程

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2020年9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五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